人防工程防倒塌棚架设置及技术要求
人防工程防倒塌棚架是战时保护人员、物资安全的重要防护设施,其设计与施工需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具体技术要点如下:
一、设置条件
强制设置情形:当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全部或部分位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内时,必须设置防倒塌棚架26。
位置要求:主要出入口宜避开地面建筑投影范围,若无法避开则需采取防倒塌措施,并与相邻建筑保持≥15m间距。
二、结构设计规范
荷载标准:主体结构抗冲击波超压能力设计荷载≥0.05MPa,支撑柱间距≤3.5m,柱脚采用嵌入式混凝土基础(埋深≥1.2m,混凝土强度≥C30)。
构件要求:
钢结构采用Q355B级钢材,连接节点使用摩擦型高强螺栓(等级≥10.9级);
防护顶板厚度≥150mm,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间距≤150mm,保护层≥30mm)。
三、材料与施工监管
材料标准:
金属构件须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85μm),防火涂料选用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装配式棚架须选用标准图集产品或通过专项设计审批。
施工管理:
分包单位需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纳入总承包管理;
竣工验收须提交各方验收意见,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检测。
四、类型选择与特殊要求
类型对比:
现浇式:优先采用,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装配式:受条件限制时使用,需在验收前试安装并编号保管。
特殊构造:
女儿墙高度≤500mm,且不得设置拉结钢筋。
出入口及通风井需同步设计防雨、防地表水倒灌措施。
五、地方规范补充
江苏省、安徽省等地对防倒塌棚架有细化要求,如江苏省推行装配式钢结构标准化方案,合肥市要求选用标准图集或专项设计。实际工程需结合属地规范执行。